凡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具有相应学历,达到应有工作年限的在职工作人员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在无主管部门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民办科研机构)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且档案在省人才中心管理的都可办理职称初定手续。人事档案不在该中心管理的,可以到该中心办理调档案手续,后再办理初定手续。
职称初定具有严格的工作年限要求:大专、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如技术员、级济员、会计员等);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或大专毕业满三年或中专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满四年,可初定为助理级(如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工艺美术师等);获得硕士学位并工作满三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的,经考察合格,可直接初定为中级职称(如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工艺美术师等)。
余苏平副主任指出,各类符合学历要求,达到工作年限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初定手续,若错过该年初定机会,会影响更高一级职称的取得时间。比如2001年建筑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高先生,由于没能及时获得职称初定的消息,本该在2002年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却到了2004年才通过补办手续从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获得了助理工程师职称,但其职称初定的时间推迟了两年,这使得他参加中级职称的评审时间也将被推迟两年,因为工程师职称必须是在获得助理工程师满四年后才可参加评审。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特别提醒历届大中专毕业生,该中心从6月份起开辟绿色通道,专门为由于没有及时办理手续,而推迟初定时间的人员补办初定职称手续,该手续将常年受理。
在办理职称初定的同时,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还为毕业满一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由于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需在工作满一年时办理,其时效性较强,该手续涉及毕业生干部身份的认定,对日后发展将起一定作用,事关大中专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因此,省人才交流中心提醒200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及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该手续与职称初定手续同时进行,非常方便。凡是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或是人事代理人员可到该中心领取相关材料,也可登录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人事代理专栏,在“常用表格下载”处,下载高等院校毕业生考核定级表和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毕业生个人应及时申请,有关单位也应及时为毕业生出具工作证明及鉴定材料。初定职称和转正定级的材料准备完毕后,及时报送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不明事宜,可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咨询,也可登录浙江人才网人事代理专栏详细了解,或拨打省人才交流中心免信息费语音咨询电话9600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