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 进杭落户、户籍挂靠
日期:2004年8月11日 浏览量:9672
1、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人员落户人才中心办理程序:
(一)档案进入人才中心后,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来中心验证落户材料。(无学位证的需到学校开具为何无学位的证明)
(二)持进杭落户审批表(人才中心提供)、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前往杭州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审批手续。
(三)杭州市公安局审批,开出准许迁入证明。
(四)持准许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开具户口迁移证。
(五)持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公安局已审批)、准许迁入证明、一寸黑白大头光面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来人才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2、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紧缺专业人员落户人才中心办理程序:
(一)档案进入人才中心后,持毕业证、户籍证明、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经劳动部门鉴证)来中心验证落户材料。
(二)持进杭落户审批表(人才中心提供)、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户籍证明、毕业证、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前往杭州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审批手续。
(三)杭州市公安局审批,开出准许迁入证明。
(四)持准许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开具户口迁移证。
(五)持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公安局已审批)、准许迁入证明、一寸黑白大头光面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来人才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3、持有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大专学历人员落户人才中心办理程序:
(一)档案进入人才中心后,持毕业证、中高级职称证书、户籍证明、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需经劳动部门鉴证) 来中心验证落户材料。
(二)持进杭落户审批表(人才中心提供)、中高级职称证书、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户籍证明、毕业证、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前往杭州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审批手续。
(三)杭州市公安局审批,开出准许迁入证明。
(四)持准许迁入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开具户口迁移证。
(五)持户口迁移证、进杭落户审批表(公安局已审批)、准许迁入证明、一寸黑白大头光面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来人才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4、户籍挂靠对象:
(1)人事档案在省人才中心管理,具有杭州市区常住户口或符合进杭落户条件,但在杭州无处落户的人员;
(2)代理单位按计划接收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3)人事档案在中心代管的出国留学人员;
(4)人事代理单位引进的人才;
5、办理身份证
户口挂靠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持身份证原件、一寸黑白大头光面照片两张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开立户籍联系函后,到相应派出所办理。如果身份证遗失,持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和一寸黑白大头光面照片两张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开立户籍联系函后,到相应派出所办理。
6、办理户籍证明
户口挂靠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开立户籍联系函后,到相应派出所办理。
7、户口迁出
户口从省人才中心迁到杭州市区内其他地方的,持身份证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从省人才中心迁到杭州以外地方的,持迁入地公安局开立的准许迁入证明到省人才中心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