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艺术教研室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教师)2名,承担公共艺术类教学和校大学生艺术团组织指导及校文艺活动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辅导、组织课外艺术活动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名称 | 管乐教师(管乐团指导教师) |
需求人数 | 1人 |
专业要求 | 乐队指挥专业、音乐教育专业、西洋管乐表演专业均可 |
学位要求 | 硕士; |
具体要求 | 1、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本科为西洋管乐表演或教育专业 | |
3、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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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话剧戏曲教师(话剧社、戏曲社指导教师) |
需求人数 | 1人 |
专业要求 | 戏曲、话剧编导专业 |
学位(职称)要求 | 硕士或具有本科学历副高职称人员; |
具体要求 | 1、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剧本创作能力。 | |
3、编导过的作品参加国家级比赛获二等奖以上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1.受理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需填写应聘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若应聘人员为在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若应聘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若应聘人员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请提供全文复印件(不超过3篇)。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 6月30日
2.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处和艺术教研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当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2倍以上时,方可进行招聘面试。资格初审通过者接面试通知后需携带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科研论文原件到浙江工商大学艺术教研室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招聘面试。
3.招聘面试内容及形式
招聘面试包括面谈和试讲。招聘面试时间初定在6月底前进行(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艺术教研室组织,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排名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必须提交应聘推荐表,推荐人为浙江工商大学校内外副教授以上专家各一名。
4.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人选有关材料及招聘面试情况报学校审定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办理政审和体检手续。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 将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浙江工商大学人事代理管理办法》,由人事处办理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在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浙江工商大学工作站实行人事代理,学校人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包含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事业编制同等人员标准发放,学校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五)其他相关事项
2010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名规定所需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艺术教研室
学校主页:www.zjgsu.edu.cn 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电话:0571-28877136
电子邮箱:z28877136 @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571-28877288、28877289
人事处联系人:赵老师、王老师